第11期(2020年5月22日),素材来源于网络,知识产权归属于原版权方,编辑:智慧金融研究院(RXX)
一、宏观经济与金融政策:
⑴中概股面临挑战,美参院通过问责法案,纳斯达克收紧上市规则
中国公司可能被迫放弃在美国上市。
(一)5月20日,美国参议院一致通过了一项加强对外国企业监管的法案:《外国公司问责法》。不过,该法案仍需众议院的表决。
根据法案要求:
①任何一家外国公司需要披露是否受外国政府拥有或控制。
②连续三年未能遵守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的审计要求,将被禁止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
此前,特朗普政府还表示支持对中国公司进行更严格的监督。
(二)5月19日晚间,纳斯达克方面证实,关于修订上市规则的提议已经提交了美国证交会(SEC),目前处于等待证交会批准状态。
规则修订包含三个方面:
①审计质量存疑公司,上市要满足额外要求。
②来自上述限制性市场的拟上市公司最低募资额为2500万美元,或者是最低募资额达到发行完毕后公司上市市值的四分之一,满足两者最低条件。
③要求限制性市场拟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的高管或者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满足如下条件:
在美国上市公司有相关经验,或者接受过培训了解美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报告、披露制度。
如果公司高管中没有这样的人,拟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必须有纳斯达克认可的外部顾问,以确保公司了解美国的上市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
(三)5月19日晚,瑞幸咖啡收到摘牌通知。
SEC上市资格委员会做出摘牌的决定基于两个理由:
①根据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规则5101条款,瑞幸咖啡于4月2日披露的虚假交易行为引发了公众利益的担忧;
②根据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规定5250条款,瑞幸咖啡在过去未能公开披露有效信息,并通过此前的商业模式进行了虚假交易。
(四)中概股或加速回归。
分析人士认为,伴随着京东、网易都行将于6月完成在港二次上市,包括百度、携程等在内的其他国内知名互联网企业的“回港上市”自然也将进一步提速。
①中资公司此前赴美上市,主要因为美股对企业的盈利门槛无限制,许多成长性企业,在发展初期,财务报表无法做到持续盈利,这些企业都会选择赴美上市。
②但随着港股及A股市场的一系列改革,国内注册制改革的推进,以及港交所近年来的一系列改革,美股和港股、A股IPO规则的差距越来越小。而新经济、成长类公司在A股和港股有更高的市值和市盈率,中概股加速回归将是一个趋势。
*相关资讯:中国公司监督法案全文(中英对照)
⑵改革开放深化,中央发文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5月18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
全文超过1.1万字,共有86处提及“改革”,内容涉及资本市场、国有企业、垄断行业等7大关键领域。
在7大关键领域改革中,
(一)“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增强微观主体活力”这一章被置于首位强调。
①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骨干员工持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机制;
②对于国有资本不再绝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参股企业),探索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监管机制。
意味着更大程度地落实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对于企业的董事会决策机制、利润分配机制、薪酬激励机制等,能采用更为市场化的机制。
③完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电力、油气等领域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大幅放宽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向社会资本释放更大发展空间。
(二)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①在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
加快建立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
推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完善强制退市和主动退市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投资者保护。
探索实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注册管理制。
构建与实体经济结构和融资需求相适应、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体系。
②在制度型开放方面,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对外开放高地建设。
③在宏观经济治理方面,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如,
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
研究将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
建立和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相关资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
*其它资讯:浙江省通过地方金融条例
二、传统金融与行业政策:
⑶保险销售迎强监管,分级管理、分类授权来了
5月19日,银保监会同时发布《关于落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加强保险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加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以全面加强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队伍管理。
业内人士表示,以后代理人个人的专业能力和诚信都非常重要,失信者将被严惩。明确了销售能力分级的监管要求后,保险公司也会更加注重绩优人力的培养。
部分人士建议,监管应重启保险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并且要求100%持证上岗,后续还应对特定几种产品再增加产品销售资格考试,同时加大继续教育要求和行业自律。
(一)对于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和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以本机构名义、品牌和信用开展的业务活动,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此提出了严格的监管监督机制,体现为两个维度,四项要求。
①对保险公司,严格突出依法严格监管和严格处罚的要求,明确加强专项检查,对忽视从业人员管理主体责任、未按照要求建立管理制度、执业登记管理存在纰漏、执业过程管理流于形式、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所属从业人员出现重大失信行为产生恶劣影响的机构,依法严厉处罚和严肃责任追究。
银保监会还将围绕保险公司落实对销售人员招录、培训、合规、稳定性、基础数据、风险管控等方面管理情况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综合评价,对保险公司销售人员队伍管理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不同档次,依法对评级差的保险公司采取有力监管措施。
②对监管部门自身,强调严格属地监管责任和严肃监管问责的要求。
(二)明确了销售能力分级的监管要求,支持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发挥平台优势,推动销售人员销售能力分级工作,督促保险机构综合考察从业人员学历水平、从业年限、保险产品知识、诚信记录等情况,推进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建设。
(三)保险机构应严格销售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招录管理。
①保险公司应制定统一的销售人员招录管理办法,严禁招录不符合监管规定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
并严格招录过程管控,规范招录信息发布,严禁模糊单位主体、误导职位性质、混淆合同类型、夸大收入水平等做法,严禁怂恿销售人员频繁无序流动。
②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同样严禁招录监管规定不允许从事保险业务的人员。
严禁授权个人发布招录广告或单独招录人员,严禁恶意挖角、怂恿同业从业人员频繁无序流动,严禁利用互联网无序发展从业人员,严禁对非本机构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严禁授权未经执业登记的人员从事保险业务活动。
*相关资讯:
⑷信保新规来了,高风险融资性业务引监管关注
5月19日,银保监会正式公布《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一、相比2017年原保监会印发的《暂行办法》,本次修订主要体现在三大方面:
(一)进一步明确融资性信保业务的经营要求。
①提出对接央行征信系统等经营资质要求;
②进一步压缩整体和单个履约义务人的承保限额;
③明确核心业务不得外包等独立风控要求;
④明确每季度开展压力测试等流动性管理要求。
(二)进一步强化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
①针对销售不规范问题,提出承保可回溯、强化合作方管理等要求;
②针对费率高问题,提出消费者可承受的经营原则;
③针对催收不规范问题,明确严禁催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委外催收机构管控并制定准入退出机制等要求;
④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明确禁止为不具有合法融资服务资质的资金方提供信保业务的行为。
(三)通过制度引导保险公司服务实体经济。
①通过设置弹性承保限额的方式,引导有能力、有实力的保险公司加大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融资增信的支持力度;
②通过调整业务类型,扩大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业务领域。
二、为稳妥有序化解当前存量业务风险,《办法》设置了6个月的过渡期。
①过渡期内,对已开展融资性信保业务但不符合经营资质要求的保险公司,采取总额控制,逐步降低责任余额的措施;
②过渡期后,不符合要求的保险公司停止开展融资性信保业务(含续保业务)。
三、对于近期信保业务问题频现暴露出的险企重大风控漏洞,《办法》
①通过要求保险公司提升自身管控能力,促进信保业务高质量发展,在内控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系统建设、流动性管理、风险预警等,防范经营风险、流动性风险。
②在合作方管理方面,要求建立准入、评估、退出、消费者投诉等制度要求,降低合作的潜在风险。
*相关资讯:《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三、新金融与商业模式:
⑸2019互联网金融回顾、商业模式、展望
一、回顾(冬去春欲来,改弦当更张)
(一)市场发展概述(市场寒意不断,新方向春欲来)
①行业整体两级分化明显②政策一脉相承指明方向③资本市场股价大跌,资产贱卖
(二)行业变革(转型正进行,改弦当更张)
①网贷行业加速取缔后转型方向明确②国内互联网巨头布局海外金融市场③场景与存量的2.0拓展时代
(三)2019年全球互联网金融行业(浪潮退去,回归价值)
①海外市场数字货币(冰与火之歌):比特币地位日益巩固,Facebook的Libra前途未卜②海外互联网金融机构呈现出的三特征:免费化、并购化、创新化③海外金融科技市场(技术从投资到应用)
二、商业模式(传统机构科技赋能,新型机构回溯本源)
(一)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化模式(探索前进,场景应用丰富)
①互联网信用灰色地带后的严监管:互联网个人征信行业悲喜交加的2019年,大数据行业制定规范、重拳治理违法行为
②互联网银行 “新风口”带来新时代:融合风(金融科技融入银行生态圈),整合风(银行业整合APP资源),虚拟风(香港与新加坡虚拟银行牌照)
③互联网证券财富管理时代的全面竞争:财富管理融入互联网证券范畴,借助互联网平台发展券商的财富管理业务
④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强劲政策呼之欲出:互联网保险上位法呼之欲出,网络互助计划最后的疯狂,互联网保险的未来
(二)基于互联网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业态(承上启下,转型明确)
①互联网支付后寡头时代的新格局:云闪付崛起(移动支付行业两分天下或变天),互联网支付的强监管(整治整改与未来)
②互联网网贷转型的四条路经:全面清退,转型消费金融公司,转型小贷公司,P2P网贷资格(备案制)试点
③现金贷(东南亚市场的退出与南亚市场的拓展)
(三)新互联网金融模式(监管约束下的星星之火)
①数字货币(央行法定货币加速推进)②消费金融与小贷(重获新生备受关注)③互联网理财(线上化、多元化、买方化):客户选择更倾向在线化交易的方式,众多金融机构发力互联网理财。
三、展望(蓝图已定,未来可期)
(一)顶层制度:规划蓝图定方向
(二)行业创新(金融科技转化落地):区块链技术的全面发展,组织架构日益完善
(三)综合展望:金融科技监管时代
*其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