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期(2020年6月5日),素材来源于网络,知识产权归属于原版权方,编辑:智慧金融研究院(RXX)
一、宏观经济与金融政策:
⑴券商策略报告展望下半年经济
(一)全球经济不确定性依然存在
①对于全球局势和全球宏观经济方面,申银万国认为,美国新冠肺炎疫情新增病例数较难突破前期高点。建议至少抱有中性客观心态,新冠肺炎疫情会再度大幅恶化的预期可能已经过度悲观了。新冠肺炎疫情对海外基本面的负面影响,二季度最大,三季度恢复是中性假设。
对于大国经贸关系的不确定性,报告认为,逆全球化的方向是几乎确定的,已没有预期差。不确定性主要来自于节奏和具体的方式。逆全球化将以螺旋式,而非断崖式的形势展开,中美关系的低谷期可能经常出现,但也会有蜜月期。
②而兴业证券对海外不确定性的担忧更高,报告认为,三季度海外有多个不确定性。首先,至少在一两年内维度里,疫情还是会反反复复的影响到全球经济,而新兴市场疫情延续,新兴市场债务危机升级的风险增加。同时,美国大选背景下的大国博弈风险增大,特别是美国升级对华科技战及地缘政治的压力显示,中美关系不确定性增加。此外,从5月中旬开始,美联储资产负债表规模扩张速度收敛了,显示出美联储开始克制了,给油的量开始减少了,海外流动性有望迎来二阶导数的拐点,以上这些显示,三季度全球的风险偏好有回落风险。
③华西证券则认为,全球疫情将长期化,时不时爆发,这使全球加速进入负利率时代,全球经济的存量格局难以改变,U型或者L型复苏是最大可能,资产荒下抗通胀资产更优。而中美竞争是长期趋势,竞争是全方位的,长期的,在8-10月,美国大选前,需要密切关注中美关系发展变化,这将压制风险偏好。
(二)国内经济复苏和政策面提供强力支撑
对于国内经济和政策的判断,券商们的观点普遍乐观。
①申银万国认为,居民部门储蓄率已开始上行;经济周期底部的特征已现。宽信用政策加快了经济恢复速度。基本面改善有4方面有利的预期:(1)海外主要国家新冠肺炎疫情拐点二季度出现,全球经济恢复三季度展开;而中国出口二季度占比提升,三季度海外复工,占比可能略有下降,中国出口增速相较海外经济增速应更平滑。(2)保小微民企将刺激消费,看好下半年消费持续改善。(3)四季度前,稳增长政策确定性高,有政策支撑的新老基建和房地产,二三季度基本面有望持续改善。(4)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提升了A股2019年报的减值意愿,提前释放了部分本应在2020年底释放的减值压力。
对于政策面,报告指出,下半年将迎来“十四五”规划落地,经济转型中长期政策有望回补,与外需科技的基本面改善共振;还将迎来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落地,资本市场稳预期和“比价效应”发酵,对A股构成阶段性支撑。更长期的改革一看坚决对外开放,二看要素市场改革,土改有望释放城镇化终极红利,使得中国在全球竞争中有效卡位。长期改革稳健致远。
②而兴业指出,中国内地的经济已经开始恢复,宏观方面也开始有托底政策来对冲,包括积极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有些可能已经起效了。无论是消费数据,像汽车的数据,包括房地产投资竣工的数据,包括用电量的数据等等跟去年同期相比也开始趋于正常。但是,整个经济还是有很大压力,毕竟一季度坑挖的太深了,下一阶段如果不能够大力度刺激,整个经济总量的弹性是不足的。但面对长期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中国不能再搞泡沫经济,下半年中国经济工作重点是抓好“六稳”“六保”,六保里最核心的是保就业。金融政策仍偏暖但不会“大水漫灌”。
③华西证券指出,目前生产得到较快回复,货币政策已经进入观察窗口,市场利率正向政策利率回归,政策调结构的意味越来越明显。加强脱贫、控制金融和上游企业利润率的意图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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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地方个人破产条例试点!欠债50万可申请破产
6月2日,深圳市人大发布《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稿)》以及说明。
《征求意见稿》分为十三章,包括总则、申请与受理、管理人、债务人财产、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简易程序、法律责任和附则,共计一百五十七条。
(一)明确破产清算适用范围。
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条例进行破产清算或者和解。
①将申请破产的债务条件限定为因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导致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如果是违法经营或者过度消费导致不能清偿债务的,不能适用本条例。
②深圳是移民城市,实际居住人口数量远远超出户籍人口数量。作为特区立法,应当将满足一定条件的实际居住人口纳入适用范围,即个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已为特区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且与其相关的财产登记、社会保障等信息已基本完善。
③夫妻共同破产的适用。考虑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密切关联性,如夫妻中一方已在深圳进入个人破产程序,其配偶也申请个人破产的,可以合并审理,而不再要求另一方符合居住地和缴纳社保的条件。
(二)如何申请破产。
单独或者共同对债务人持有五十万元以上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三)制度设计来避免恶意逃债:
①对于具有破产欺诈行为的债务人,不允许其适用破产免责规则,同时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不予免除的债务、不予免责的行为、延长免责考察期、撤销免责等制度,以实现防范和惩戒破产欺诈行为的目的;
②严格限制免除债务的条件,即只有债务人如实申报财产,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主动移交财产并配合处置,履行应尽义务、遵守相关行为限制决定,才能依法获得剩余债务免除;
③将免除债务人债务和解除对其相关行为限制的节点设定为免责考察期届满而非破产宣告时,且设置了相对较长的免责考察期;
④规定债务人通过个人破产获得债务免责利益的同时,将面临破产失权的限制, 受到消费、职业资格、收入分配等诸多方面的相关行为限制;个人破产的相关信息会及时推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有关单位、个人可以依法查询使用。
⑤建立鼓励清偿制度保障债权人权益,即在免责考察期内,债务人主动清偿剩余债务并达到一定比例的,可以提前结束免责考察期
(四)对债务人相关行为作出限制。
①在限制消费行为方面,主要参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而有所调整。
②在限制职业资格方面,规定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至人民法院作出免除债务人剩余债务的裁定之日止,债务人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和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
(五)规定豁免财产制度:
①确了豁免财产的范围。同时,出于公平考虑,对豁免财产范围做了反向限制,即“前款规定的财产,价值较大、不用于清偿债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不认定为豁免财产”。
②明确豁免财产的确定程序。首先,由债务人向管理人提交财产申报报告和豁免财产清单;其次,管理人负责审查制作债务人财产报告,对债务人豁免财产清单提出意见,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再次,豁免财产清单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相关资讯:关于《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二、消费金融与小微金融:
⑶扶持地摊经济小店经济,京东、微信支付、美团、苏宁都出招了
6月2日,包括京东、腾讯、美团、苏宁等在内的企业,在近期公布了对地摊经济、小店经济的扶持措施。
①京东发布“星星之火”地摊经济扶持计划,从保供货、助经营、促就业三方面入手,组织超过500亿的品质货源,为每个小店提供最高10万元无息赊购,全力支持地摊和小店经济。
②腾讯旗下微信支付宣布面向平台超5000万小微商家发布“全国小店烟火计划”,在线下线上一体化、福利补贴、商家教育指南、经营保障支持方面输出四大全新数字化政策,助力小微商家。
③美团宣布启动“春风行动”百万小店计划,采取线上化运营、优惠贷款、安心消费、供应链服务、针对性培训等六大举措,助力小店活下去并且活得更好。
④苏宁小店启动加盟模式试点。对入驻加盟商,苏宁小店将提供完整的大快消供应链;在流量方面,背靠苏宁大数据所呈现的周边消费者画像,加盟商将通过门店自然流量、社群裂变、直播带货等多种渠道,为周边消费者推荐喜好产品;在履约服务方面,苏宁输出自有物流配送、生活帮家政售后服务,帮助门店服务更多的社区用户。
*相关资讯:北大报告:地摊、小店经济已恢复8成 支付宝等数字平台成背后推手
⑷提高金融政策“直达性”,一日内三重磅文件落地
(一)6月1日消息,近日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共提出30条政策措施。
同日,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和《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以稳定小微企业融资性现金流,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二)根据《延期还本付息通知》和《信用贷款支持通知》,人民银行再创设两个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一个是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另一个是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进一步完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体系,持续增强服务中小微企业政策的针对性和含金量。具体而言,
①为了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人民银行创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提供400亿元再贷款资金,通过特定目的工具(SPV)与地方法人银行签订利率互换协议的方式,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激励,激励资金约为地方法人银行延期贷款本金的1%,预计可以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延期贷款本金约3.7万亿元,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还本付息压力。
②为缓解小微企业缺乏抵押担保的痛点,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重,人民银行创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提供4000亿元再贷款资金,通过特定目的工具(SPV)与地方法人银行签订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合同的方式,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优惠资金支持。
根据《信用贷款支持通知》,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购买上述贷款后,委托放贷银行管理,购买部分的贷款利息由放贷银行收取,坏账损失也由放贷银行承担。
*相关资讯:《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三、金融科技与商业模式:
⑸北京监管沙箱第二批应用有何新变化
6月2日,央行营业管理部官网披露2020年第二批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应用,共11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具体包括:基于智能机器人的移动金融服务项目、基于区块链的产业金融服务、5G+智能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产品、“一路行”移动终端理赔产品、多方数据学习“政融通”在线融资项目、天翼智能风险监控产品、国网智能图谱风控产品、移动金融云签盾、基于区块链的企业电子身份认证信息系统(eKYC)、智能云小店服务。
对应试点单位20家机构,出现支付科技公司单独申报创新项目。
(一)在首批试点项目基础上,本次公示应用更加惠民利企、开放包容。
①注重“抗疫基因”,针对抗疫和复工达产需要,优先选取具有抗疫特性的应用进入试点。
②聚焦前沿技术应用,探索分析解决金融服务民生方面存在的难点痛点问题,助力金融业数字化转型。
从技术应用来看,第二批拟入箱项目的技术应用大大增加,包括目前较为热门的大数据、5G、人工智能、区块链、机器学习等都涵括在内;
③另从业务领域来看,第二批项目中,不管是to C端还是to B端均有涉及,从项目覆盖广度上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提升。
(二)第二批创新应用中,拓展了业务范围和申报主体,其中,
①横向拓宽了金融业务范围,覆盖了银行、保险、非银行支付等领域;
②纵向延展了申报主体,支持科技公司直接申请测试,涉及的金融服务创新和应用场景由持牌金融机构提供。
从申报主体来看,与第一批“入箱”情况类似,第二批进入监管沙箱的参与主体大部分仍为银行业金融机构,
但不同的是,第二批也不乏有金融科技公司拟单独申报创新项目进入,其中便包括中国电信集团/翼支付、拉卡拉两家非银支付科技公司单独申报的案例。
专家指出,对于真正服务金融的科技公司来说,申报项目后,一方面需要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引入金融场景,考虑关联公司是否有相应的从业金融牌照;
另一方面,如果没有牌照,需要及时找到具有牌照和合作意向的金融机构,重点解决合规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