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实体经济的贡献很突出,金融需求很大,但所获的金融支持相对不足。
在我国,区分大中小微企业,一般是结合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和就业人数等综合划定,其中又以就业人数为主要考量指标。
通常来说,就业人数在300人以上为大型企业,100-300为中型企业,10-100为小型企业,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其中,小微企业数目最多,经济贡献最大。约占所有企业总数的90%,贡献了近50%的税收,60%的GDP,70%的科技创新,和80%的就业。
第四次经济普查显示,2018年末,我国有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1807万家,占全部规模企业法人单位的99.8%。吸纳就业人员2.3亿人,在所有企业法人单位的就业占比达79.4%。
另据工商总局数据,同期,我国个体工商户7137.2万户,从业人员1.5亿万人,就业贡献不逊于其他小微企业法人单位。
然而,相较于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矛盾尤为突出。既不利于其经营和成长,也制约着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这一方面受制于其缺乏必要的抵押资产,其异质化程度高,信息不完备,个体风险不容易甄别且相对较高。另一方面也往往因为资金需求量小,单笔成本较高,而效益相对较低。
特别今年以来,受新冠疫情这一不利因素的影响,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同时遭遇系统性的外部冲击,小微融资难问题更为突出。
多数企业已经出现了营运资金短缺,如果金融支持迟迟不到位,其日常经营将难以为继,进而对就业市场和经济增长造成巨大冲击。
近期,中小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开放平台的融资和信息服务的新业态、新模式逐步兴起,有助解决上述问题。体现出以下两大特点:
首先,是更为多元的企银生态。
一是市场主体更为丰富,二是专业分工更为细致。
参与方往往不再限于金融机构和借款企业,还存在着一个不容忽视的第三方,在这里将其统一称之为金融科技平台。
它可以是各大互联网巨头旗下持牌的类金融企业,如同属蚂蚁金服的阿里小贷等网络小贷;
也可以是这些公司背靠的母体,如各类电商平台、社交平台、资讯平台等流量和数据平台;
还包括那些曾经深度介入互联网金融,但现已转型科技业务的新型金融科技平台,如信也科技等在美上市的金融科技企业。
因此,在引入第三方科技公司进行数字化改造的过程中,传统金融中介的信用+信息中介的内部融合方式,逐渐转化为更为灵活的、更能适应数字科技时代和复杂多变市场环境的金融+科技的外部协作形式。
其次,是更为细分的信贷市场。
一是服务对象更为下沉。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主。
二是放贷主体更为颗粒化。以中小银行,特别是遍及城镇乡村的各类城市和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村镇银行等为主。
三是业务模式也更为亲民。以短(期限短)、小(额度小)、频(频次高)、急(经营性、流动性)的融资需求为主,通常需要以便利客户为导向,快速审批和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