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期(2020年6月18日),素材来源于网络,知识产权归属于原版权方,编辑:智慧金融研究院(RXX)
导读:
本期我们重点选取了微观业务层面的财富管理、信贷业务,和中宏观层面的行业政策三个方向、四条信息。
第1条探讨近期监管整顿结构性存款的动向,这为部分银行和财富中介过度发展和推介相关业务敲响了警钟。
高息往往意味着高风险、高成本,忽视给银行自身信誉和市场风险的影响,或者忽视对投资者的正确引导和教育都是监管重点打击的对象。而利用市场利率和政策利率息差进行套利,更是监管所不能容忍的。
第2条追踪当前被部分信托机构曾经玩转的如鱼得水的TOT模式,其实质上给公司自身和投资者都埋下了很大的雷。
四川信托所谓的TOT,与主动管理型的FOF和MOM,或者真正的TOT,具有本质的差别。容易成为大股东挪用资金,信托机构掩藏风险的工具。更面临着经济下行期流动性风险的冲击,容易包装成庞氏骗局。各类市场机构在推荐相关业务时,需要持更为审慎的态度,关注其是否存在有效的内控措施,能否穿透底层资产。
第3条提及面对当前低利率市场环境和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个别商业银行试图通过极具竞争力的低息打开消费金融市场的大门。
相较于其他机构负债端的高成本,银行在推出相关低息产品时的确具有先天优势。然而我们也关注到,这类产品目前还仅仅是面对目标优质客户,进行短期促销而已。市场空间太小,不具可持续性。因为消费信贷市场更广阔的的空间在于高端之外的普通客群和次级客群,而对这些客户放款,核心竞争力在于信用的有效判别,能否利用科技对其进行合理的定价和风险管控。
第4条对近日国常会再次释放宽松货币预期,要求金融机构加大让利进行了关注。
疫情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等市场主体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连续出台多项保障措施,货币政策是其中至为重要的一环。结合这次会议释放出来的信号,金融机构,特别是信贷机构吃息差、赚暴利的时代或许再也难以维继。在当前的政策监管环境下,各金融市场参与主体需要暂时抑制短期逐利的动机,更多的承担社会责任。同时做好长期宽松货币环境的应对方案,加大多元化业务的拓展,探索的新的盈利点。
一、财富管理:
⑴北京等多地开展结构性存款整顿,意在阻绝空转套利
(一)事件
6月12日,北京银保监局下发《关于结构性存款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要求年内结构性存款业务增长过快的银行(辖内),应切实采取有力措施,逐月压降本行结构性存款规模,在2020年末,将总量控制在监管政策要求的范围之内。
早在2019年9月,北京银保监局率先出台《北京银保监局关于规范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早于全国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1个多月。
媒体报道,多地银保监局也正酝酿出台整顿措施,已有银保监局针对辖内结构性存款增速过快的银行发出业务风险提示。
(二)缘由
根据披露,近期部分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规模出现一定反弹,增量增速“双高”;个别银行在产品设计和宣传销售中仍存在一些不审慎行为,如产品嵌入的衍生品交易行权条件区间过于宽泛、产品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不到位等。
这些行为加剧了存款市场的非理性竞争,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个别企业利用疫情期间低息信贷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套利的动机。
(三)原理
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结构性存款不是单纯的普通存款,是商业银行在吸收客户普通存款的基础上加入一定的衍生品结构性的金融产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与普通存款一样,运用在银行信贷或固定收益类等低风险产品上;另一部分资金投资高收益、高风险的产品。
对投资者来说,收益也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存款产生的固定收益,另一部分收益则与投资标的物挂钩。
(四)现状
在过去数月间,结构性存款规模大涨。截至2020年4月末,中资全国性银行结构性存款规模(含个人、单位)达到12.14万亿元,创历史新高。
从具体结构来看,今年以来中小银行的结构性存款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大型银行。到4月末,中小银行的结构性存款规模月度环比增长了6.9%至7.91万亿,占到结构性存款总规模的65%。
从增量来看,今年前4个月结构性存款增加2.54万亿元,相比去年同期1.51万亿元的增量同比增长了超六成。其中,单位结构性存款占据绝大部分,超过2万亿元。
这意味着给企业资金“空转套利”带来了很大的空间。
*相关资讯:结构性存款明显降温,三层结构产品收益稳定
⑵四川信托遭遇产品逾期危机,缘起TOT资金池模式
(一)事件
6月15日,部分投资者到四川信托总部询问该公司旗下多款资金池项目发生逾期的情况,四川信托为此召开了投资者沟通会。
公开信息显示,发生逾期的项目涉及申鑫74号、百福36号、申富129号等。这些项目的到期日都在五月底,而6月11日是这几个信托计划的最后兑付日。目前均无法兑付本息,产品延期。
四川信托相关人士此前曾表示公司有30至40亿元的资金缺口,会通过出售证券公司股份、固有资产和引进战略投资者来解决困难。但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四川信托TOT产品存续规模大约在260亿元,但其中也有能如约兑付的。
早在3月,就有消息称四川银保监局暂停了信托所有TOT产品的备案与发行。
(二)缘由
据不完全统计,四川信托的TOT项目大概有十余个系列,涉及申鑫、申富、芙蓉等,期限为12个月或14个月。收益率多处于8%—9%,高于同行同类型产品,基本与其房地产项目持平,甚至略高于房地产项目,其规模也相对较为庞大。
从资金投向来看,这些产品大致可以分为几类,一是国债、货币市场基金、固定收益资产等;二是流动性资产、融资类资产以及金融机构产品;三是基建项目及重点企业;最后是同业存款、信托计划等。
从常识来看,货币基金、国债、以及普通固收类项目都难以达到8%的高收益,能够支撑这一高回报的只有非标项目。
有投资者表示,四川信托的TOT项目相对较多,之前有其他项目出了问题,也都进行了兑付,很可能是用后续的资金进行处理。
(三)原理
所谓的TOT就是信托的信托,即通过投资信托产品的信托。
TOT存在期限错配、底层资产不明确、产品滚动发行,资金池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尽管监管严格限制,但TOT产品却一直备受信托公司青睐。
一方面TOT项目可以降低信托公司的融资成本并赚取息差。也就是在同等条件下如果存在资金池,从资产端和资金端来看资金的使用效率都会更高;
另一方面是TOT项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不良,资金池的存在可以在违约的情况下先行兜底,而这也是TOT项目最大的风险。
(四)监管动向
近年来监管层反复强调要清理信托公司非标资金池,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仍有部分公司或多或少存在一定存续规模。
5月8日,银监会发布的《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资金池项目也进行规范,明确要求信托公司应该做到每只基金单独设立,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参与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的资金池业务特征,不得将本公司管理的不同资金信托产品的信托财产进行交易。
从防范风险的角度来看,监管穿透管理、禁止资金池产品的方向无疑是正确的。
*相关资讯: 四川信托TOT资金遭股东挪用
二、信贷业务:
⑶部分银行消费贷利率低于房贷,实为面对目标客户促销手段
(一)事件
工行、中行、招行等不少银行最近都开始在个人信用贷款领域发力,他们不约而同地采取了向目标客户提供优惠利率的“促销”手段。
工行面向个人客户推出的无抵押、免担保、纯信用的个人贷款业务“融e借”在今年春节前后发布消息,统一执行年利率4.35%,利率甚至低于个人住房贷款。但是实行“白名单”制度,只向事业单位、国企、金融机构的员工定向推送。
招行即将于6月22日启动闪电贷“提款礼”活动,利率最低可达3.96%。能参加活动的客户也要符合一定条件,根据规则,深圳、北京、上海、南京等24个城市的客户,如果在今年5月1日至6月19日成功获得闪电贷额度或者4月20日闪电贷额度为0的受邀客户都可以参加。
闪电贷的促销活动此前已做过两期,每期内容还都不同。
上一次活动是客户可领取年利率3.78%的预约券,单笔最长贷款期限6个月。针对的是上月月日均资产或上日资产在5万(含)-500万(不含)之间(剔股票市值)的金卡金葵花用户;客户需要同时满足一定建额规则。
(二)实质和缘由
即使工行融e借没有下调之前的利率5.6%,或者招行闪电贷的正常利率6.48%,都完全秒杀所有互联网平台的贷款利率。
与互联网消费信贷比,银行个人信贷额度高利率低,且便利性上相差不大,如果能申请下来确实更有优势。
但银行个人信贷对客户的资质要求往往较高,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请下来。
从最近的促销活动来看,银行确实不是对所有客户都“一视同仁”,各家银行还是最青睐自己“白名单”上的优质客户,很多优惠只是定向推送。
而且,从活动规则上看,这些优惠利率并不向老用户提供,主要是针对没有办过信用消费贷款的新户。
部分银行现在大力推广这一业务,一方面是响应国家号召拉动消费;另一方面,转型零售也是部分银行近几年的战略趋势。
*其它资讯:银行“地摊贷”生意经:贷后管理是痛点
三、行业政策:
⑷国常会再次释放货币宽松信号,提金融系统让利1.5万亿
(一)事件
6月17日,国常会再次传达了宽松政策信号:
一是抓住合理让利这个关键,保市场主体,稳住经济基本盘。进一步通过引导贷款利率和债券利率下行、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发放小微企业无担保信用贷款、减少银行收费等一系列政策,推动金融系统全年向各类企业合理让利1.5万亿元。
二是综合运用降准、再贷款等工具,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力度解决融资难,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全年人民币贷款新增和社会融资新增规模均超过上年。
三是遵循市场规律,完善资金直达企业的政策工具和相关机制。按照有保有控要求,确保新增金融资金主要流向制造业、一般服务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更好发挥救急纾困、“雪中送炭”效应,防止资金跑偏和“空转”,防范金融风险。
四是增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和动力。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督促银行完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提升普惠金融在考核中的权重。加大不良贷款核销处置力度。严禁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切实做到市场主体实际融资成本明显下降、贷款难度进一步降低。
(二)影响
本次会议表述中的让利主体金融系统不是只有银行,银行表内只承接了70%-80%的企业债权融资。
让利也不是单纯的让利润或让营收,是让营收中利息收入和中收(中间业务收入)。
此次让利本质上是一种“降息”操作。
而且“合理让利”意味着,银行收入端下降,那么成本端也必须下降。监管会通过降准、定向工具乃至存款降息来腾挪出空间。
(三)现状
为此,近期监管层大力整治结构性存款,意在打破银行负债利率难以下行的桎梏,同时将贷款和LPR利差纳入MPA考核指标,继续压缩银行信贷利差。
截至2019年底,我国商业银行净利润共计2万亿人民币。2019年底,申万银行上市公司净利润为1.7万亿人民币。利息收入+中收7.8万亿,利息支出3.3万亿,营收5万亿。
本次会议提出的1.5万亿人民币占商业银行总体净利润的75%,占上市银行净利润的比重更是达到88%。
据市场机构测算,此次银行让利在边际上大约可以提高上市公司(非金融)净利润12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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